化學需氧量的來源
水體中的有機物主要來自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排放,以及動植物的腐爛分解,然后隨降雨流入水體。 化學需氧量控制措施 一是控制源頭,禁止將廢化學試劑、廢油、有機廢液、高濃度有機廢水等污染物排入城市排水系統。二是提高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,將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污水管道,并入城鎮污水處理廠,處理后排放或回用,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和環境河流、湖泊、水庫等水體的現象。三是控制工業排放,特別是化工、醫藥、紡織、食品加工等行業。在穩定廢水排放標準的基礎上,進一步深化處理和回用,減少化學需氧量排放。四是治理農村和農業污染,防止養殖廢水、化肥、農藥等有機物流入水體。 化學需氧量的危害 化學需氧量越高,水體中還原性物質(如有機物)的含量越高,還原性物質可以降低水體中溶解氧的含量,導致水生生物缺氧,甚至死亡,水質腐爛發臭。此外,苯、苯酚等有機物質也具有很強的毒性,會對水生生物和人體造成直接傷害。因此,我國將化學需氧量作為水污染物控制的關鍵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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