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漁業水質標準》標準中規定非離子氨氮含量不得超過0.02mg/L; 氨氮對水生生物的主要危害是游離氨,其毒性是銨鹽的幾十倍,并隨著堿度的提高而增加。氨氮的毒性與池水的pH值和水溫密切相關。一般來說,pH值和水溫越高,毒性越強,對魚類的危害與亞硝酸鹽相似,所以在水產養殖中氨氮一定不能夠超過標準含量。 氨氮對水生生物的危害可分為急性和慢性兩種。慢性氨氮中毒的危害是:食物攝入量減少、生長減慢、組織損傷和組織間氧氣運輸減少。魚類對水中的氨氮比較敏感,氨氮含量過高會導致魚類死亡。急性氨氮中毒的危害是:水生生物表現興奮,在水中失去平衡,抽搐,嚴重時甚至死亡。 水產養殖氨氮超標的處理方法 1、每年的養殖結束后,進行清淤干塘,曝曬池底。使用生石灰、漂白粉、強氯精對池底進行消毒,可以去除氨氮。 2、加換曝氣的新水,將地下水放進蓄水池曝氣并且用菌神、爽水活力源來調節水中的氨氮,然后進行換水。 3、加強投餌的管理,選用優質的蛋白質飼料,避免過量的投喂,提高飼料的能量和利用率。 4、營造良好的水產生態環境,種植一些水生植物吸收水底的有機物質,降解水中氨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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